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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郑源交了底,郑忆便投入到创作当中。

而当郑源将树人要写长篇的事告诉总编,并在办公室传开之后,把胡编辑和暗箭给乐的呦……

卧槽,这小子不会是有病吧,好好的短篇不写,非往长篇这个不熟悉的领域上靠。

这不是作死嘛!

而当胡编辑厚着脸皮,玩了命的跟总编打探过后,两人更乐了。

树人要写的是“怪谈”!

这不是打手背上了嘛!

暗箭最熟悉的题材就是怪谈。

这回的新书也打算写长篇,那不是棋逢对手吗?

笑死,他根本赢不了!

“嘿嘿,上回的短篇征文拿了个第一,让这小子飘了!”

“这对我们来说是好事,毕竟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,到时候我安排一下,让你们俩差不多时间发书。”

“届时读者一对比,不就全明白了!”

“哈哈哈……好,多谢胡编,我等着那一天,到时候我请你喝酒。”

“那我可要点最贵的。”

……

俩人已经沉浸在了胜利的喜悦之中。

毕竟树人要进入他们基本盘,怎能不高兴。

郑源除了怪谈二字,没有透露更多信息,即使是总编也没有。

答应的事就得做到,而且这事还至关重要。

这两天他在办公室的地位可以说是水涨船高。

原本坐在最角落,距离洗手间最近的“垃圾位”,现在也调整到了靠窗的位置,明亮又通风。

他心中清楚,这都是拜树人所赐。

不过几位老编辑最近看他的眼神有些怪怪的,特别是暗箭的责编胡编辑,看他时总有种皮笑肉不笑的异样感。

他把自己的位置放的很正,就是个新人,从未想过自己已经成为了老编辑的心头刺。

……

另一头,学校。

长篇小说可不是《动物园》这类的短篇,一下午就能搞定。

如今除了上课看书,郑忆把剩下的时间全都花在了新书的创作上。

没错,作为“投资奇才”的他,如今在认真上课看书!

吃一堑长一智,上辈子吃的堑都够马里亚纳海沟那么深了,他再不吸取教训,那这辈子注定也是信仰之跃的结局。

“上一把我有几大失误。”

“好高骛远。”

“不懂装懂。”

这是他对自己上辈子的总结。

好高骛远,是他只投名导和大制作,可惜名导也会翻车,投的越多,输得越多,盲目偏信。

再加上那些电影女明星……啧啧啧,大白腿,小蛮腰,大多还都是技术流,把自己哄得五迷三道,大把掏钱,所以这辈子一定要戒色……看情况吧,好吧,话不能说的太死。

但最严重的,便是不懂装懂。

前世的他懂个屁!

电影是什么东西都没玩明白呢,就大撒币,没有不失败的,活该被当做冤大头!

所以他决定从课堂上,系统的了解影视圈。

从理论基础,到实践制作,我这辈子要样样精通!

这样一来,我就不信自己还会失败。

《导演元素练习》,《导演基础理论》,《多幕剧表演创作》,《影视导演基础》,《表演艺术的完整性》……

他的书桌上,堆满了专业书。

数量远超学校的要求。

“喂,郑忆,你不会都打算看完吧。”

“慢慢看,总有看完的一天。”郑忆头都没抬,继续看书。

他住的是标准四人寝室,剩下三位也都是导演专业的学生。

高个的叫程大庆。

戴眼镜的叫杨松。

而矮个子的那位则叫郭凡。

能考进魔艺的都是高材生,但再高材,刚进大学也总想着先放松一阵,特别是没了班主任和家长的束缚,人生终于豁达了起来。

可谁料想,233寝室突然冒出了一位卷王!

“难道他是压力太大了,所以看书消愁?”

“多半是。”

几人窃窃私语,随后一同来到了郑忆的身后。

“你们要干嘛?”

三人面面相觑,最后是高个的程大庆笑着开口。

“要不书先放放,我们……”

“我们这几天一直在商量,虽然我们都是学生,虽然认识时间不长,可毕竟是同学,还是同寝。”

“你的遭遇我们也很难受,所以思来想去,虽然不多,但还是给你凑了点。”

凑了点什么?

钱呗。

他们还想着郑忆丢失学费那茬。

郑忆回头一看,1261块四毛,还有零有整的。

“恩,谢谢,不过我不需要。”

“你也别犟,虽然是杯水车薪,可多少是点心意……”

“其实学费的事我已经解决了,当然啦,你们要是愿意白送我些生活费,那我是不会拒绝的。”

郑忆说完伸手要拿,程大庆那胳膊跟按了弹簧似的,瞬间就缩了回去。

“你解决啦?”

“解决了。”

“你早不说,我们仨还打算白馒头挺到月底呢,这事闹的……”

说完三人就把一千多块钱各自归位。

怪不得有零有整的,连吃饭的钱都掏出来了。

郑忆心中一阵温暖,前几天刚出事时,几人一提钱还四处躲呢。

可转头一咬牙,还是凑出了家底。

其实这才更符合人性。

吹牛逼谁不会,经过深思熟虑还能携手相帮,这才是最难的。

毕竟大家都是穷学生,这一千多就要了他们亲命。

才相识月余,能做到这个地步,已经很够意思了。

“看来这人生四大铁还是有道理的。”

一起扛过枪,一起同过窗,一起分过赃,一起XXX。

前二者是最纯的友情。

唉,为了这友情,我就不卷你们了。

提起笔记本电脑,拿上专业书。

走喽,去图书馆挑灯夜读喽。

魔艺的图书馆彻夜亮灯开放,是个赶稿的好地方。

按照郑忆的计划,他网罗了四十来个华夏的都市传说,每个万字余,构成一整篇都市怪谈总集。

故事有了,思路有了,如今阻碍他成书的最后一关,便是排序。

从哪里开始最合适呢?

从哪个地点开始最合适?

帝都,魔都,还是香江?

毕竟一个好的开头就是成功的一半,起点最难。

他正纠结呢,便听到不远处……

“宝宝乖,哥哥一会给你买奶茶喝。”

“哥哥,哥哥,我要喝XX家的,他家现在最红。”

另一边。

“叫爸爸。”

“爸爸,我想买包包。”

另另一边。

“兔兔你好可爱,我想喂你吃胡萝卜。”

“哥哥坏坏……”

郑忆捏紧了双拳。

这是什么地方,这是知识的殿堂!

这是学习的地方!

是给你们调情谈恋爱用的吗?

你们这个年纪,应该畅游在知识的海洋里……

再说了,我刚总结完上辈子失败的经验,下定决心要戒色……是吧。

你们这么搞,我很难受啊!

我一个这么好学之人,竟然没有一方清净之地,可叹啊……

唉!

郑忆突然回过味来。

如果想要清静,那把这些烦人的家伙赶走不就得了。

都说文人的笔锋如刀,那我就要用我手上的这把刀,把你们都吓退!

郑忆下定决心,这书啊,就从魔艺的都市传说开始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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